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4-06-14 1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