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妇幼保健机构应该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进行的保健工作指导和检查。 A、每年1次B、每半年1次C、每季度1次D、每月1次(寒暑假期除外) 发布时间:2023-07-25 0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