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做出教育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教育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笔录》,填写《教育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格式载明()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名称,由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A、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B、处罚依据
C、给予的处罚
D、时间地点
发布时间:2023-07-25 21:35:08
A、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B、处罚依据
C、给予的处罚
D、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