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A、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韦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影像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B、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C、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D、无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27 1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