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动物疫病研究、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15: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