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5-31 10:51:41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