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规定,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次。 A、1B、2C、3D、4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