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A、3B、5C、7D、10 发布时间:2024-05-28 16: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