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按照( )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A、尊重农民意愿B、方便群众生产生活C、保持乡村功能D、保持乡村特色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