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除医疗机构外的药品使用单位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
A、警告
B、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C、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移交卫生行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2:58
A、警告
B、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C、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移交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