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不属于可以对公职人员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是()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B、主动采取措施,但未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C、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发布时间:2024-07-29 16:33:31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B、主动采取措施,但未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C、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