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3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96万元。2016年8月31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6年度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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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21: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