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教育部新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重新明确了学术不端情形,包括()。
A、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B、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C、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
D、不当署名
E、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和买卖或代写论文。
发布时间:2024-11-11 11:58:54
A、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B、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C、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
D、不当署名
E、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和买卖或代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