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是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A、村民(居民)委员会B、乡镇人民政府C、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D、市、县(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6 1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