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信用主体的失信信息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 ),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 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发布时间:2023-07-26 08: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