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组会)、部门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A、听取信访工作汇报B、分析形势C、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