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D、地市级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5 21: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