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二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不包括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A、医院临床医学专家B、医院感染管理专家C、药学专家D、护理专家E、医疗行政管理专家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