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17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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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21: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