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在礼仪示范、秩序维护等方面开展( )。 A、志愿服务B、社会劳动C、宣传引导服务D、劝阻不文明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26 0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