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故意不提出申辩理由或者相关的证据,行政主体就会忽略收集相关的证据,导致遗漏证据。那么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 ) A、仍不得搜集证据B、经法院同意搜集证据C、基于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和证据而收集新的证据D、以上均不成立 发布时间:2023-07-25 20: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