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 A、1个月B、七日C、十五日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