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应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事项,不得限制()等内容。 A、女职工结婚、生育B、女职工进修C、女职工结婚D、女职工生育 三八妇女节妇女权益保障法律 发布时间:2023-09-03 09: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