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B、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C、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D、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发布时间:2023-09-11 15: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