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符合下列输变电主设备损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条件之一者定为五级设备事件
A、22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损坏,14天(750千伏变压器、高压电抗器损坏,20天;1000千伏变压器、高压电抗器损坏,25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14天(750千伏20天,1000千伏25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14天(750千伏20天,1000千伏25天)以上。
B、500千伏以上电力电缆主绝缘击穿或电缆头故障损坏。
C、500千伏以上交流输电线路或±400千伏以上直流输电线路倒塔。
D、10千伏(含20千伏、6千伏)供电设备(包括母线、直配线等)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并造成减供负荷者。
发布时间:2023-08-09 13: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