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统称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A、矿山B、交通运输C、建筑施工D、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 发布时间:2023-08-11 1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