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要求的基础上,补充报告以下( )情况。
A、接收者的基本情况
B、出境汽车数据的种类、规模、目的和必要性
C、汽车数据在境外的保存地点、期限、范围和方式
D、涉及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的用户投诉和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7 11:30:57
A、接收者的基本情况
B、出境汽车数据的种类、规模、目的和必要性
C、汽车数据在境外的保存地点、期限、范围和方式
D、涉及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的用户投诉和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