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3.0B、7.0C、15.0D、30.0 八五普法 发布时间:2023-08-09 15: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