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A、15.0B、20.0C、30.0D、40.0 万怡东方安全竞赛 发布时间:2024-05-01 10: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