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每年( )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A、3月1日B、4月1日C、5月1日D、6月1日 发布时间:2023-11-22 10: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