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指出,依据具备的灾难恢复资源程度的不同,灾难恢复能力可分为6个等级。其中,要求“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的能力等级是( )。 A、第0级B、第1级C、第3级D、第6级 网络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4-04-05 1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