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甲、乙、丙类的设备应有事故紧急排放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2.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A、火炬
B、污水处理池
C、大气
D、地沟
发布时间:2023-08-20 14:08:16
A、火炬
B、污水处理池
C、大气
D、地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