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光气化工艺及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A、二级B、一级C、三级 发布时间:2023-08-07 10: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