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发布时间:2023-08-21 19:17:14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