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安规》3.3.11.2:下列为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有:() A、有本专业工作经验B、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C、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车间)批准的人员担任D、名单应公布。 发布时间:2023-10-14 1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