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100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部门按照( ),开展首次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实现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 A、EPS行动计划B、《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C、双支柱方案D、多边征管互助公约 发布时间:2023-11-28 10: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