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言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1.8万元以上(不含1.8万元)、3.6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A、60B、75C、80D、90 发布时间:2023-10-16 15: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