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第十二条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内答复投诉人。 A、五日B、七日C、十五日D、三十日 发布时间:2023-11-07 20: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