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中,从事( )等工作的人员。 A、组织B、领导C、管理D、监督 发布时间:2023-07-26 00: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