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处理信访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复核机关作出的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A、答复B、办理C、复查D、复核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