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
A、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B、直接受理;必要时,上一级行政机关也可以指定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
C、直接指定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
D、责令其受理;不可以直接受理
发布时间:2023-07-25 21:11:41
A、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B、直接受理;必要时,上一级行政机关也可以指定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
C、直接指定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
D、责令其受理;不可以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