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成本为1 000万元,该写字楼税法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16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 3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6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所得税影响为( )。
A、不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B、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7.5;
C、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
D、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
发布时间:2024-10-19 12: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