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
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D、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发布时间:2023-07-25 07:53:47
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D、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