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层级设置上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改变了原卫生部门两级管理的体制,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3个等级,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认可并颁发证书。
A、第十九条
B、第二十七条
C、第二十九条
D、第三十七条
发布时间:2023-07-24 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