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发布时间:2024-11-17 06:34:18
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