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 A、徇私枉法罪;B、贪污罪;C、挪用公款罪;D、玩忽职守罪 发布时间:2024-10-18 2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