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王某多次从他人处搜集某省党委、政府有关处理“法轮功”工作的情况及内部文件,并将涉及国家绝密级、秘密级文件通过网络提供给境外“法轮功”组织。在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构成()。
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王某多次从他人处搜集某省党委、政府有关处理“法轮功”工作的情况及内部文件,并将涉及国家绝密级、秘密级文件通过网络提供给境外“法轮功”组织。在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构成()。
发布时间:2024-10-18 02: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