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20天; B、10天; C、15天; D、7天 发布时间:2024-04-22 15: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