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作为一揽子交易而订立,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就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支付对价取决于其他合同的价格或履约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D、该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
发布时间:2024-08-25 13:25:57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作为一揽子交易而订立,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就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支付对价取决于其他合同的价格或履约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D、该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