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规定,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A、一文一事B、一文多事C、一事多文D、多项发文 发布时间:2023-09-23 11:46:15